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基层党支部须于2021年3月28日前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派专人到党委组织部(勤公楼418室)领取纸质版《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于3月30日前将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评定等级汇总表(详见附件)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组织部宋子君办公自动化内部邮件,纸质版加盖公章报办公楼418室)。 党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