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党校:
为切实加强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工作,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升党员发展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举办2026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时间
1.培训对象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并报上级党委同意,于2026年春季学期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师生员工。
2.培训时间
2026年6月3日至10日。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以“强化政治标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提高综合素质”为重点,紧扣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党的历史以及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弘扬雷锋精神,加强党员意识教育,引导学员明确合格党员标准,端正入党动机,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
三、培训形式
本期培训班以线下集中培训为主,采取线上自学、集中授课、分组讨论、体悟教学、观看视频、校内外实践研学、撰写思想汇报、线下闭卷考试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时间不少于24个学时,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四、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采用百分制,由平时成绩(40分)和结业考试(60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平时成绩根据学员的考勤签到、分组研讨表现、听课记录质量、线上作业完成情况综合评定,总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者方可结业。
五、培训要求
1.请各党总支于6月1日前将参加本期培训班的学员名单(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王欢琦的办公自动化邮箱。
2.各分党校要严格培训纪律。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保证学习时间,培训实行现场签到,不得迟到或早退,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附件3),无故缺课一次或因病事假缺课累计两次者,取消培训资格,不予结业。
3.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学员,必须持加盖所在单位党总支公章的书面请假条,提前到党委组织部(党校)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4.请各分党校指定一名发展对象作为联络人,协助做好培训的组织协调,听课记录收集及分组讨论记录(附件4)等汇总整理工作。
5.培训结束后,由党委组织部(党校)统一公布学员培训成绩,并为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6.本期培训班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欢琦
联系电话:024-43164025
中共辽宁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辽宁科技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