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党校: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全面提升政治理论素养、系统掌握党的基本知识、自觉端正入党动机,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第88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年满18周岁,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满6个月,经团组织推优、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在校学生和教职工;
2.尚未接受党的基本理论知识集中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如实填报参训学员名单(附件1)。
二、培训时间
4月中旬开班,5月中旬前结束。
三、培训形式与安排
本期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线上教学、课堂教学、研讨教学、实践教学、体悟教学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由各分党校组织,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由党委组织部、党校统一安排。各分党校要结合《第88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安排》(附件2)制定培训教学计划,确保线下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四、授课教师及授课内容
授课教师由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组织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和其他党务工作者组成。
各分党校的授课内容需在学校党校提供的课件内容的基础上,结合专业特点进行补充完善。分党校校长要严把教学内容的政治关和质量关,严格按照党章、党规等培训新的要求、新的内容,在授课前对授课教师、具体教学安排及PPT课件等内容(见附件3)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学校党校备案。分党校授课时间与教室安排要与各相关单位(部门)协商确定。
五、考核要求
党校培训成绩采用综合评定的方法,即考勤(10%)、听课记录(10%)、分组研讨(10%)、心得体会(10%)、实践活动(10%)、结业考试(50%)。
总评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者方可结业。分数不及格者参加下期培训,连续两次培训理论考试不及格者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六、培训管理和要求
(一)培训管理
1.各分党校于4月15日前将参训学员名单(附件1)、教学安排表(附件3)、分党校培训方案上报至党委组织部(党校),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材料需加盖党总支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郭颖办公自动化邮箱。
2.每名参训学员认真填写并上交学习听课记录(附件4)和心得体会,各分党校要指定1名党务工作者作为党校班主任,做好分组讨论记录(附件5)及实践教学记录(附件6),对培训班学员考勤、实践等情况进行全面管理。
3.学校党校将于5月中旬发放结业证书,各分党校要及时做好培训资料归档工作,在结业考试后将分党校培训总结、综合成绩汇总表(附件7)等培训资料上报到党委组织部,对每一位学员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做好过程记录。
(二)工作要求
1.学员应严格遵照课程安排,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缺席。各分党校要对学员进行必要的学前教育,上课(含分组讨论、实践)前10分钟开始考勤,课程开始15分钟内到达者视为迟到,超过15分钟后到达者视为旷课。因各种原因缺课两次以上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2.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及分党校形成的过程材料必须字迹工整,内容充实,并将其作为本学期培训班结业的考核内容之一,由分党校存档。
3.培训期间,党委组织部(党校)将对教师授课情况进行督查与考核。培训结束后,还将根据考试成绩、听课记录、社会实践参与程度、线上学习情况、心得体会情况等表现评出本期党校的“优秀学员”,予以表彰。并就各分党校培训组织情况(出勤、实践、通过率等)评选出优秀班主任。
联系人:郭颖,联系方式:024-43164026。
中共辽宁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辽宁科技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