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组织部 发布日期:2021-03-3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省委教育工委“两优一先”推荐工作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省“两优一先”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从我校《关于表彰2020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的决定》(辽科院委发〔2020〕15号),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中推选(详见附件一)。

注意:评选先进党组织的单位(部门)近5年来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有违纪违法受查处对象。对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以及在推动打造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等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倾斜。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曾被授予全国或全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不再列入推荐范围。

二、推荐名额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立足全校(不限于本部门、本单位)推荐候选人和党组织。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最多可推荐3名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2名党务工作者候选人和2个先进党组织。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4月7日前填写省“两优一先”推荐汇总表(附件二),电子版报送至办公自动化党委组织部宋子君内部邮件,纸质版加盖党组织公章报送至勤公楼418室,联系电话:024-43164026。


附件:

1.关于表彰2020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的决定(辽科院委发〔2020〕15号)

2.省“两优一先”推荐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