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科技学院校团委挂职团干部选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组织部 发布日期:2020-07-0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团中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辽宁科技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切实落实共青团去“四化”强“三性”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的平台作用,打造专、挂、兼职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切实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我校将择优选任青年教职工到校团委挂职锻炼,现将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挂职校团委副书记一名。

二、人选条件

1. 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党性修养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应为中共党员。

2. 工作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会议、活动组织策划和文字写作能力,具备一定的专业特长和实践经验。

3. 热爱团的工作,具有较丰富的群众工作经历和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

4. 具有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挂职校团委副书记需具有科级或具有中级职称一年以上。

三、选任程序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此基础上,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确定人选。

四、管理和待遇

1. 挂职年限为1年(2020年7月中下旬至2021年7月)。

2. 挂职干部考核。挂职干部在校团委参加年度考核,须遵守校团委有关工作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结束挂职。挂职期满,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将对挂职干部的履职及表现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存入本人档案。

3. 挂职干部管理。挂职干部由派出单位和校团委共同管理,以校团委管理为主。挂职干部挂职期间不转行政、工资关系。

4. 挂职干部奖惩。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表现优秀的,可给予表彰奖励。挂职期满后,将根据干部挂职期间表现,对挂职干部提出培养使用建议。

五、其他要求

1. 提高思想认识。选派干部到校团委挂职锻炼是我校共青团改革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拓宽选人视野,严把人选标准,确保将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上来。

2. 按照程序推报,公开公正选拔。个人申报时要征得本单位的同意。

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下班之前。推荐材料包括《挂职团干部候选人选登记表》以及人选的现实表现材料(1000字左右)。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送到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张明东办公自动化邮箱。

联  系 人:张明东     孟宁

联系电话:43164025   43164103

附     件:挂职团干部候选人选登记表




中共辽宁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