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辽宁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学校决定面向全校选聘部分科级干部,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职数
序号 |
部门名称 |
科级岗位名称 |
科级职数 |
1 |
学生工作处 |
大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主任 |
1 |
2 |
冶金工程学院 |
团委书记兼学生办主任 |
1 |
3 |
生物医药与化学工程学院 |
团委书记兼学生办主任 |
1 |
4 |
人文艺术学院 |
团委书记兼学生办主任 |
1 |
5 |
管理学院 |
团委书记兼学生办主任 |
1 |
6 |
人文艺术学院 |
教学秘书兼学院办公室主任 |
1 |
7 |
管理学院 |
教学秘书兼学院办公室主任 |
1 |
8 |
中美双百学院 |
教学秘书兼学院办公室主任 |
1 |
9 |
曙光大数据学院 |
教学秘书兼学院办公室主任 |
1 |
以上所有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
二、申报岗位人员范围
符合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学校在编(事业编制)在岗的人员。
三、任职资格条件
选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一)具有四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的除外);
(二)现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且试用期满(试用期为一年);
(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为2020年6月1日)
四、工作安排及程序
(一)岗位申报
申报人员于7月1日下班前到党委组织部(勤公楼418)报名,报名时需提交附件《辽宁科技学院科级干部岗位申报表》和竞聘材料(不超过2000字)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发至lkyzzb@lnist.edu.cn。
竞聘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对竞聘岗位的认识、个人简历及业绩、今后做好本岗位的计划打算。申报人员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岗位申报表》,保证真实,不得谎报学历、学位和任职经历等。
(二)资格审查
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处、档案馆等对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三)竞聘演讲
同一岗位或同类岗位申报人数较多时,将组织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竞聘演讲,比选择优。(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党委组织部对竞聘人员进行考评遴选推荐。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岗位要求、结构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等,充分酝酿,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书记办公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党委组织部就拟提拔人选进行“四必核”审核工作。
(五)组织考察
党委组织部采取民主测评、征求意见、个别谈话的方式,围绕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深入考察,形成考察报告。
(六)讨论决定
召开学校党委会,听取考察情况报告,集体讨论做出任用决定。
(七)公示与任职
1.任前公示。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后,对拟提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如没有问题反映和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任用,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2.任职谈话。由各院系部、各部门负责人与拟任人选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对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要求以及今后需要注意的问题。
五、有关政策说明
现职科级领导干部不参加本次竞聘。
中共辽宁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