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中层干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编辑:组织部 发布日期:2020-06-05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省属高校中层干部人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校党委统一部署,决定组织开展中层干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中层领导干部

二、培训时间

202069日—11

三、培训地点

集中培训在勤公楼一楼学术报告厅、其他分组研讨分会场

四、培训内容和形式

本次培训内容以自学辅导教材、辅导报告、分组交流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进行。学制3天,其中开班仪式及辅导报告1天半,分组交流研讨1天,结业仪式半天。

培训期间,参训学员结合学习感悟、培训心得和工作实际进行分组交流研讨,每位参训学员交流发言掌握在5分钟左右。在参加辅导报告、辅导材料、交流研讨的基础上,每位学员必须手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心得体会,作为本次培训的学习成果,在结业仪式上由各组组长汇报分组讨论情况。

五、有关要求

1.培训期间加强组织领导。全体中层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和校党委的部署要求,把这次培训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党委组织部负责对本次培训全过程组织管理,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为本单位培训组织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组织好本单位中层干部按时参加培训,做带头学、认真学、持久学、深入学的表率。

2.培训期间注重学用结合。全体参训中层干部要坚持学习教育和岗位职能相结合、专题辅导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理论指导和实践升华相结合,把初心和使命落实到本职岗位上,为推动学校事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3.培训期间严格培训纪律。按照“一个也不能少”的原则,要科学合理做出安排,确保顺利完成培训任务,实行签到考勤,不得缺席。确需请假者,经主管校领导请假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党委组织部递交请假条,履行请假手续。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端正学习态度,按要求隔位就坐,分时就餐,不在课间聚集,全程佩戴口罩,提前10分钟进场,不得早退。

4.培训期间依规完成学业。本次培训总学时为18学时,因各种原因累计缺勤超过半天者、未参加分组交流研讨或未上交手写版心得体会者,均按本次培训未结业对待。本次参训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参训学员于615日前,将手写心得体会上报党委组织部。
   
   
附件1:培训日程安排
   
附件2:分组讨论安排
   
附件3:学习材料参考目录
   
附件4:学术报告厅座位图


中共辽宁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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