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85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编辑:组织部 张明东 发布日期:2023-04-20


各分党校、相关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学校党校研究,决定开展第85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请各分党校将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台账上报党委组织部,详见入党积极分子台账附件1

二、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

(一)培训目的

1.通过培训,了解掌握党的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感悟思想伟力;

2.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系统了解党的基本知识,准确把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

3.了解入党的条件和党员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知识;

4.了解入党前应履行的入党手续;

5.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实现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相统一。

(二)培训内容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

2.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开展形势政策教育;

3.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及民族宗教政策教育;

4.运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先进模范典型事迹开展模范学习,切实增强学习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

(三)培训对象

1.本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在校学生和教职工;

2尚未接受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集中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

(四)培训时间

20234月下旬至5月中旬

(五)组织管理

根据各学院的实际情况,本次培训,在组织管理上由学校党校负责,各学院分党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培训形式

各分党校应采取个人自学、基本知识讲授、专题讲授、分组研讨、视频教学、参加党内活动或实践活动、撰写学习心得、结业考试等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培训形式。

各分党校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学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所有内容需按照培训方案的课程安排和具体要求进行。

(七)课程安排

本期培训由各党组织和分党校承办,各分党校制定授课计划(附件2),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做好听课记录(附件3),具体课程安排包括以下环节:

1.开班典礼(1学时)

2.基本知识讲授(12学时)

主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内容包括党的性质、党的宗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最高纲领和现阶段任务、党的组织原则、党的纪律、党员条件、入党程序、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意识形态教育及民族宗教政策教育等。

3.专题讲授(2学时)

各分党校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讲座。

4.党的二十大精神巡讲团讲授(4学时)

巡讲团由学校组织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人员组成。

各分党校在制定授课计划时预留学时,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时间完成巡讲团讲授。

5.分组研讨(2学时)

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汲取奋进智慧力量”为题组织一次分组研讨,并填写附件4《分党校分组讨论记录表》。

分组讨论前,每一位入党积极分子要先写好详细的发言提纲,会上积极发言。会后,将发言提纲和发言记录及时交分党校留存。

6.参加党内活动或实践活动(不少于6学时)

活动内容及地点由各分党校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并组织实施。

7.视频教学、个人自学(不少于20学时)

1)通过网络或播放视频开展教学活动;

2)通过自学参考书目开展个人学习。

视频教学也可在党委组织部(党校)网站-辽科党校-学习园地中选取。视频教学与个人自学材料参考条目详见附件5

8.撰写学习心得

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撰写心得体会1篇,学习心得交分党校存档;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心得由学校党校统一收集后交所在分党校存档。

9.结业考试(2学时)

考试题目由学校党校统一安排,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具体时间和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10.结业典礼(1学时)

三、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管理和要求

(一)培训管理

1.各分党校于426日前将入党积极分子台账、分党校培训方案、授课计划上报至学校党委组织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材料需加盖党总支公章,电子版发送至石锐办公自动化邮箱。

25月中下旬学校党校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各分党校做好培训资料归档工作,将授课教师教案、考试成绩汇总表、结业学员名单等培训资料上报到学校组织部。    

(二)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程序要求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年龄不满18周岁、未递交入党申请书或培养考察时间不够、有宗教信仰的人员不得被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

2党委组织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要求,针对各基层党组织推选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是否合规、入党积极分子是否符合条件、培训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进行督查,不符合要求的将责令整改。

3学员应严格遵照课程安排,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缺席。因各种原因缺课两次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4.学员上课时要认真听讲,勤于笔记,善于思考,同时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力求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5.学员应按照要求进行自学,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认真学习自学内容,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

6.培训结束后,每名学员必须上交学习听课记录和心得体会,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充实,并以此作为本学期培训班结业的考核内容之一。

7.理论考试及格分数为75分,不及格者参加下期培训,连续两次培训理论考试不及格者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台账

附件2:分党校第85期培训班授课计划

附件3:分党校第85期培训班学习听课记录表

附件4:分党校第85期培训班分组讨论记录表

附件5:视频教学与个人自学推荐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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